我是去年12月份离职的,因老板把企业转让出去,后来拿到过一部分工资,但是之后我在去讨要工资 财务人员就说要我找老板,老板又经常找不到人, 请问我该怎么办,我在那上班没有签合同,但是他们在我工资里面扣了500块做押金,押金条我有,而且上几天 我打电话问以前财务人员 他说工资条还在他手里。请问我该怎么办。。 现在企业老板已经找不到人了 只有一家已经转让了的企业,找他们 他们就说要你去找以前的老板。。能不能请律师们详细一点告诉我怎么办才好。
有权申请法院要回工资,法律依据是《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条规定: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2010-12-09 13:5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