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铺面五间,院落总共大约500平米,在农村镇上,租金每年一万,每年年初付清当年房租,合同期五年,已付清两年房租,想提前解除合同收回房屋和院落,合同未标明违约金,但是承租人不想搬走,若是通过法律途径需要承担哪些违约金,承租人的损失我该承担哪些方面?怎么样能使出租人搬走,《民法通则》、《合同法》中有哪些规定?麻烦懂法律的老师指点详细说明一下,不甚感激。。。。急
你好,那就要根据给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了
2015-05-09 16:29:54
可以到当地法院诉讼解决。
2015-05-10 19:2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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