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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履行地不明确?

咨询者 : fa2147583729 - 福建     时间 : 2015-05-14 14:03:38    状态 : 已解决



您好,我有个买卖合同纠纷要立案,被法院告知不能在当地法院立案,说合同没有明确约定争议解决的管辖法院,合同只写了争议解决在厦门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翔安区法院说约定不明确,叫我要寄到被告方法院立案,但是我是觉得我有明确在厦门的法院解决,而且我合同上也有明确交货地址为翔安区具体地址,被告方也先后有发样品过来合同上约定的地址,所以这样也叫合同履行不明确吗?真的不能再翔安区人民法院立案,还是法院办事人员不作为,不想给普通老百姓立案?增加我们老百姓的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成本,打击我们通过法律解决争议的信心?

  另外 6 位律师回答

刘江   [四川]    18982893232

是法院办事人员不作为,您可以到上级法院起诉。

2015-05-14 14:44:30

李雪梅   [辽宁]    15904268899

根据你介绍的情况,可以厦门翔安区法院立案。自5月1日全国法院已经实行立案登记,如果你诉讼请求要求对方给付货款,那么你可以要求在你所在地法院诉讼。

2015-05-14 14:56:20

岳建民   [北京]    13001133676

合同是否实际履行了?如果已履行,可以在合同履行地法院起诉。

2015-05-14 16:36:03

李保忠   [辽宁]    13840508677

可以到上级法院起诉。

2015-05-14 18:12:33

陈奇斌   [福建]    13720890151

可以厦门翔安区法院立案。

2015-05-14 18:13:51

陈福猛   [福建]    13606927210

如果有约定交货地点,则该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2015-05-15 12:2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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