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女。我婚前大约有15万元的个人财产,我父母另外在婚前给了我10万元作为结婚嫁妆。我打算买房,房子大约30万元。 房屋定金我已支付,但是由于各种原因,我只能在婚后缴纳首付及剩余款项,资金我打算就用我婚前自己的15万元与父母给予的10万元,共计25万元支付,剩余5万元也打算用自己个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还贷。 请问律师,此套房子用我的婚前财产支付,但时间发生在婚后,我如何操作才能将此房屋作为个人财产保留,以防离婚后将此房作为公共财产分割。 麻烦您了,请详细一些。
方法有很多,可以以父母名义赠与,可以与对方订立财产约定的协议书等等。
2010-12-12 22:0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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