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7年结婚,她带一个孩子,与我没有孩子,04年女方的公房拆迁,我和我父母,她和她孩子是被安置人,安置合同上有我和我父母的名字,拆迁合同上每个安置人可以以成本价购买15平米安置房,购买安置房我家和女方一人出了一半的钱,并且当时用了我们夫妻的工龄和我的公积金贷款,05年我们协议离婚,当时协议上写明房子归女方,06年复婚,现在离婚,2015年房本下来只有女方一个人的名字,目前房子价值280万我父母想起诉要回他们30平米的份额,可以赢吗?
有证据证明的情况下可以起诉到法院索要份额补偿款
2015-05-21 13:15:17
离婚时,房产过户到女方名下,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复婚后,房产没有约定,离婚时,无法主张分割了。
2015-05-21 14:54:50
可以按拆迁政策等起诉主张,如需代理,可以联系我。
2015-05-21 15:39:15
能起诉要回份额
2015-05-21 22:41:13
如果有证据证明的情况下可以起诉到法院索要份额补偿款。
2015-05-23 21:3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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