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开始我在一个人铁矿工作,2010年老板因涉嫌犯法被抓之后2011年县政府接收该企业,2013年又将铁矿转卖了,2015年2月该铁矿因铁粉价格太低与工人解除劳动合同,只给我补偿2个月工资,说是只管他们买铁矿2年的赔偿。该铁矿原老板案件一直没有审判完。我在解除劳动合同上已签字,请问我的赔偿合法吗?
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金应以你在该单位的工作年限计,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015-05-23 12:4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