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男方打离婚官司,已打到二审。在起诉离婚前一起写的离婚协议里写到夫妻共同财产40万。现在男方二审反诉,说共同财产四十万是我自认事实,不承认有这四十万,拒绝财产分割。我现在在写诉状的追加情况,请问我应该怎么写关于这40万的事,来证明这不是我的自认事实。
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列出具体明细和价值表格,由法院查实判决。
2015-05-24 16:00:34
建议协商或者诉讼解决。
2015-05-24 22:2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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