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男方,分居三年,有一男孩在女方家,我怎么争夺孩子的抚养权 结婚没有办结婚证,多次去女方家询问办证的事,总是推辞找别的理由带过;婚后女方有严重的听力障碍,因其带助听器没有发现,婚后考虑已经结婚而忍耐,但其在婚内一年内找出种种理由和我吵架,离家出走回娘家,一年中在我家不到三个月,而且只是晚上睡一晚上;在过年大年初二的时候女方挑起矛盾说我说她姑姑给女方介绍对象,其父母找理由去串亲戚,其姑姑和姑父对我殴打90分钟有余,致此我们2年没有见面,孩子在女方家,我怎么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和其离婚。孩子现在3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