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单位连续工作19年,08年和大伙一同签订了无固定期劳动合同,大伙上班我做饭,工资少大伙300元,现在单位要解除劳动合同,单位给大伙每年赔偿2000元,给我每年赔偿1000元,请问律师是否合理?
协商不成,到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申请仲裁。
2015-06-13 14:16:49
同样劳动合同解除后赔偿一样的,可以申请仲裁。
2015-06-13 15:57:18
不合法,应根据工资为基数进行赔偿,协商不成,搜集证据,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2015-06-13 18:56:45
用人单位的做法不合法,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2015-06-13 20:22:44
协商不成仲裁
2015-06-13 23:40:24
不合法,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2015-06-14 21:06:34
可以 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2015-06-14 21:5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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