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 您好!非常感谢百忙中抽空解答,问题如下: 1、爷爷奶奶均过世,他们共有4名子女,当事人为遗赠人孙子,奶奶遗嘱公证将60%份额遗赠给孙子。当事人已在2月内接受遗赠并公证,由于爷爷过世未留遗嘱,故存在40%房产权为法定继承人所有,4名子女均不同意配合签字过户。 2、房子现为当事人爸爸以及继母一家居住,不同意协助签字办理过户也不愿意搬迁,他们另外有房子。 请问,这种情况如何解决?内部协商已然行不通了,是否可以通过诉讼拿回房子?胜诉可能性大么?必须2年内提起诉讼么? 感谢律师解答,谢谢。
可以通过起诉要回来的。
2015-06-14 16:38:04
按遗嘱起诉。
2015-06-14 16:55:47
要有证据证明遗赠事实。
2015-06-17 13:0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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