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单位连续工作23年,2008年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但仍是临时工待遇,工资福利只是正式工的三分之一,换一任经理转一批正式工,本人没关系不仅转不了正式工,又遇单位生产经营困难要求我解除劳动合同,青春奉献给了单位,年龄大了切不管了,通过关系转正的职工,尽管在单位工作一两年,但能留下继续挣薪金,我感觉很不公平,我要求补偿和正式工同工同酬差额工资,领导说,同工不同酬是社会普遍现象,想去那里告就告,单位拒绝出具合同书,工资表,营业执照复印件,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请问律师我该咋办?
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权。单位基本情况可以上北京企业信用网查询。
2015-06-14 21:45:29
申请劳动仲裁。
搜集劳动关系存在等证据,如工资卡,工作证,工作记录等,协商不成时,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2015-06-14 21:51:39
可以投诉或仲裁
2015-06-14 22:11:35
可以申请的。
2015-06-15 20:5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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