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婚姻十年,男方一直在外打拼,女方在家照看两个孩子,婚后5年在女方所在地(湖北襄阳)买一套房子(现价35万左右),买房及装修置办家用还欠外债30多万(买房时带1分息借亲戚的,借条注明一年本息还清,到现在一直未还)现在闹离婚,女方要求带一孩子并补偿其15万,其他所有归男方承担,这种要求合理吗?诉讼离婚会是那种结果?
你好,协商不成,起诉解决。 夫妻感情破裂,即可判决离婚。 共同财产均分。 共同债务均摊。 无过错方可以要求过错方赔偿损失。具体需结合案情当面咨询为宜。 对于孩子抚养问题,要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仔细确认双方的情况后判决,但哺乳期间(2岁以内)的孩子一般判给女方抚养,如果不是哺乳期,就要看哪方更适合小孩成长并征求小孩(10岁以上)本人的意见。不抚养小孩的一方在孩子18岁以前应当每月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是月收入的20—30%之间。 如何处理和操作,建议到律所由律师为你免费提供法律帮助。带上现有的材料。 如需进一步咨询,欢迎随时与我联系
2015-06-28 12:1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