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份签了购房合同,当天付了首付50万,但是由于我这边自己的房子已卖出,还没过户,所以延期交易,但是房东这边说没问题,因为房子空着,余款可以先给我,可以先交房,再做交易(审税,过户等手续)考虑到可以提前装修,于是4月在中旬付了余款的113万(还剩尾款2万在过户时给),但是房东一直在国外,15年1月开始没有缴纳电费,已被供电局拉电,导致我在五月底帮忙付了电费,才开工装修,(6月3日开工),很不凑巧的是可怕的事情发生了,6月13日,一名电工在现场装修排线时,楼下的居民敲门后,不说话直接拿杀虫剂喷了电工一身,电工反应快把门拉上,之后就发生居民拿起菜刀猛砍房门的事件,报警后,此事惊动了110和武警,后来才得知此人是精神病患者,在后面,房东和我一起去了派出所了解的情况后,主动提出可以退房,本来觉得能退最好了,可是房东却说,钱已经花完,要么那这套房子再去抵押还钱给我,我该怎么办?
由于你已经差不多付清了全部房款,而产证你还未拿到,如果此时抵押房产,等于是拿你自己的财产作抵押,一旦抵押出去后能拿到多少钱以及房东是否归还房款和办不办退房手续都是未知数,这样做风险很大。只有让房东拿另外的财产作抵押,贷款后还你房款较妥当。这样做可能有一定难度,但是可以与房东先订立退房协议,这样做退房有书面依据,并且终止原有购房合同继续履行。退房协议中把退房的原因也写清楚,并且规定办理退房期限和违约条款,包括你先前支付房款的利息等,以及如何返款和返款期限等。
2015-06-23 16:4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