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公名下有套房产,08年我们结婚时 他爸让我签了婚前财产书,当时他没做公证,这房子当时也是他爸出资给他买的。现在我老公去年在国外过世了,我们还有个2岁半的儿子,现在他爸就逼着我把房子卖掉 分一点给我,因为他让我卖这房子的过程不正规,所以没同意卖,现在他居然直接找了律师到法院告我,说这房子当初都是他出资购得,现在儿子过世了,要收回房子。请问下律师们 像这种情况 这官司我赢的几率大吗?还是说 当初这房子是我公公出资给他儿子买的,房产证上名字是我老公的,人不在了,他也可以收回房子吗?
如果当初房子是公公出资购买赠与儿子,并以登记在儿子名下,那么可以看做完成了将房子赠与儿子的行为,儿子从而获得房子的所有权。 婚前财产约定如果只是明确了该房产为您先生的个人财产,并不影响之后对您先生遗产继承的法律关系。 您先生去世后,如果没有遗嘱,他的遗产将按照法律规定进行继承,即由他的第一顺位继承人(配偶、父母、子女)共同继承。 如果您先生曾在婚前和您公公对购房款进行过债权债务的约定,那么您先生的遗产需先偿还债务,余下部分按照法律规定进行继续。 建议您结合自身情况先和公公协商解决,如果无法协商一致,可通过诉讼解决,必要时可聘请律师保障自身及孩子的权益。
2015-06-30 11:01:47
如果有婚前财产书约定该房产归你老公个人所有,其死亡后,该房产虽然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你依法可以继承你老公的部分财产,按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相应份额。你应当积极应诉。
2015-07-02 14:59: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