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咨询


首页

已解决问题

待解决问题

  彩礼问题?

咨询者 : fa2147587539 - 山西     时间 : 2015-07-01 12:35:29    状态 : 已解决



我想离婚、男方要求退还彩礼、应该退么?

  另外 2 位律师回答

倪凌云   [北京]    13718005228

彩礼赠送视为一种有目的地赠与,即已结婚为目的,故其又不同于一般赠与。在法定情形之下,彩礼赠送方可要求返还,具体情形如下: 1、男女双方未登记结婚、但已同居的,原则上应全额返还;若双方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较长时间的,要综合生活时间长短、彩礼使用情况、收取方的经济状况等,确定合理的返还比例。 2、登记前即共同生活时间较长的,不予返还;若以非结婚为目的的同居,则一般不得对抗彩礼的返还请求。 3、登记后共同生活时间较短的,需返还。所谓时间较短,一般限定在两年以内较为合适。(以离婚为前提的要求返还) 4、登记后有共同生活,但因给付彩礼导致婚后生活困难的,应予以返还。所谓生活困难即绝对的困难,是指不足以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以离婚为前提的要求返还) 建议根据以上法律规定,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判断。

2015-07-01 12:42:36

李保忠   [辽宁]    13840508677

可以诉讼解决。

2015-07-01 21:48:37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