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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房产的分割?

咨询者 : fa2147587558 - 山东     时间 : 2015-07-01 16:03:17    状态 : 已解决



我和老婆于2007年6月1日领结婚证,婚前三月买房子一套,男方自己和家人亲戚凑钱共首付20万,总价35万,女方一分未出,但是碍于女方要求,合同房产证均写上两人名字,并由男方于半年内还清,女方7月后才开始有学校步入社会上班刚有收入,请问男方起诉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另外 3 位律师回答

倪凌云   [北京]    13718005228

男方婚前支付的首付及贷款部分因房产证上加上的女方的名字,所以视为对女方的赠与。如果房产证上没有约定各自对房屋占有的份额,则按照共同共有各占一半。 结婚后,不管男女双方哪个人的收入,如其他无财产约定,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进行分割。婚后房屋还贷部分也按照此原则进行分割。

2015-07-01 17:12:10

李保忠   [辽宁]    13840508677

可以诉讼解决。

2015-07-01 21:22:54

岳建民   [北京]    13001133676

平均分割。

2015-07-02 10:4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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