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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产纠纷?

咨询者 : fa147046 - 甘肃     时间 : 2010-12-10 11:14:24    状态 : 已解决



父亲再婚前,有一套以我名字命名的房子。再婚后,此房要拆迁,会因此分配一套房子,但要补差价。如果父亲帮我补差价,是否会纳入他们夫妻共同财产?若避免此种现象发生,应该怎么做? 请帮我回答。谢谢!

  最佳答案

魏国鹏律师   [北京]    13121048109

房屋属于不动产,房屋是你的名义办理的房产证,就依法属于你的个人财产,即使你父亲帮你补差价,也视为对你的赠与,不会纳入他们的夫妻共同财产的。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2010-12-10 12:47:08

  另外 2 位律师回答

董杜骄   [北京]    13651278613

如果你是房产证上注明的唯一房屋产权人,你父亲补差价的行为不构成共有关系。

2010-12-10 11:32:25

贾天金   [河南]    13733878269

物权法规定,不动产的所有权以登记为准。因此,该房产应视为你的个人财产,你有权获得拆迁补偿。你父亲代补差价,可以通过赠与的方式。这样,补偿的房产就不会有产权纠纷了

2010-12-10 12:0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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