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再婚前,有一套以我名字命名的房子。再婚后,此房要拆迁,会因此分配一套房子,但要补差价。如果父亲帮我补差价,是否会纳入他们夫妻共同财产?若避免此种现象发生,应该怎么做? 请帮我回答。谢谢!
房屋属于不动产,房屋是你的名义办理的房产证,就依法属于你的个人财产,即使你父亲帮你补差价,也视为对你的赠与,不会纳入他们的夫妻共同财产的。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2010-12-10 12:47:08
物权法规定,不动产的所有权以登记为准。因此,该房产应视为你的个人财产,你有权获得拆迁补偿。你父亲代补差价,可以通过赠与的方式。这样,补偿的房产就不会有产权纠纷了
2010-12-10 12:0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