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本人与同事2006年给别人担保贷款到期后贷款人得了脑梗,半身半身不遂藏了起来不愿还款。另一个担保人我的同事死了,2008年银行找我,我没理他们。现在银行起诉了贷款要我一人还。这合理吗
担保的价值就在于保障债权人的利益,如果主债务人和其他担保人均丧失偿债能力,你作为担保人当然应当代为偿还借款。至于你要不要承担责任,要看看担保期限是否过期。
2010-12-10 12:07:16
你作为担保人承担连带偿还的义务是没有问题的,银行起诉你是没有问题的,你在偿还完毕债务后有权向债务人和死亡的担保人的家属要求追偿。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2010-12-10 12:4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