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咨询一下;我老婆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用我们夫妻名下的公司名义以公司土地使用证为抵押物。并且骗银行的人说我在家。并同意贷款。还替我签了字。在银行贷款90万。贷款日期是14年10月。我是15年1月份才从牢里出来。。我出来后,我老婆骗我说贷款是为了买机械和流动资金。并且让我去银行补签的手续。当时我没考虑那么多,也就签了。现在我才知道她们骗我。贷来钱被她们分了。请问。我能否告我老婆贷款诈骗。并且判定我补签的字无效.....可以吗?
可以报警
2015-07-02 16:5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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