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买的房子是期房本应于2014年11月30日交房,但直到现在也没有交,开发商说是因为热力公司的原因使房子无法按时交工。所以他们没有违约,但可以补偿我们每家800元,合同约定出卖人逾期180日以上的,以买受人向出卖人支付和房款为基数,按同期银行存款利率上浮10%赔付。
可以起诉开发商,要求按合同约定赔偿
2015-07-04 16:12:11
手机扫一扫手机浏览移动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