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处是个使用总公司名称的分公司(广告公司自负盈亏),现总公司要上市,邀请分公司共同运作,按年利润赠送原始股,(我处现年营业额1100万,年盈利300万,实交税金40万,现在如果加入总公司送价值300万原始股),那么请问:1、上市后我处要交纳的实际税金是多少?(以前存在漏税) 2、如果要承担税金过高换取300万原始股是否值得? 3、上市对我处有什么直接的好处?
咨询单位。
2015-07-06 19:0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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