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同事因体罚学生时(学生未成年),学生为了躲避体罚,不慎造成学生重伤。公安机关以涉嫌故意伤害刑拘,检察机关以过失致人重伤公诉并取保候审(具有殴打受害方,自首,积极救助,无前科,赔偿了医药费和住院期间生活费等但受害方要求天价400万的赔偿无法达成未取得谅解等情节),法院以故意伤害判刑。法院的做法合理吗?
个人认为法院量刑适当,法院做法是否合理要证据确定。
2015-07-11 18:51:01
量刑比较适当
2015-07-19 22:1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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