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13年年底买了一套预售房,当时开发商说要房子和车位绑定,买房子必须要车位,我们不想要车位,开发商就说你先交个定金,以后把车位款补齐就行了,就签了一个在某年某月某日交齐车位款的协议。到了交房的时候因为资金不够车位款没补上,开发商拒绝交房。在我们之后的购房者就车位不绑定销售了,我觉得他们当初要求买车位有点强卖的意思,后来就不强制买车位了,对我们来说不公平,到了交房期因为车位款没付清又不给我们交房,这种情况下我能退房吗,我已经办完了银行按揭正在还款,退的话有经济损失吗?
开发商的行为属于搭配销售行为,是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明令禁止的,你可以选择退房并要求赔偿损失。如需帮助联系本律师,本律师为你提供满意服务。
2015-07-13 17:3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