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婆婆再婚10年,那叔叔病死,死时也没留什么遗嘱,只是给我婆婆说房子2人一人一半,这话也没当着他子女一起说,并且这房子是他们婚后的安置房,那里我婆婆就有20平米的产权,也不知道叔叔死之前给他子女是怎么说的,叔叔死时给我婆婆说一切他女儿会办好的让她放心。请问现在我婆婆能得到房子一般的财产吗?
按法定继承处理。可以得到部分财产份额。
2015-07-13 17:15:11
婆婆可以和男方的子女按照法定继承平均分配男方的遗产。
2015-07-14 10:4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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