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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订婚钱和男方给的买衣服的钱属于共同财产么?

咨询者 : xdd779195167 - 北京     时间 : 2015-07-18 22:40:02    状态 : 已解决



请问已经领了结婚证了也在一起生活了,但是因为感情不和打算离婚,那婚前的订婚钱和男方给的买衣服的钱用还回去么

  另外 6 位律师回答

牛国荣   [北京]    15810115959

不需要返还,除非给付彩礼,使家庭生活陷于困境,可以适当返还一部分彩礼

2015-07-18 22:46:04

齐志龙   [天津]    15522318437

具体需要看证据分析客观判定

2015-07-18 22:51:40

刘子若   [北京]    13910524458

已经登记结婚并共同生活的,不需要返还彩礼。

2015-07-18 23:03:29

赵江涛   [北京]    13031008678

不需要返还

2015-07-19 19:18:22

倪凌云   [北京]    13718005228

1. 在法定情形之下,彩礼赠送方可要求返还,具体情形如下: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2. 不应返还的情形:男女双方共同花费,且用于购买家庭生活用品;赠送的彩礼属一般物质的赠与。

2015-07-20 10:07:57

李建成   [北京]    18301622545

没有如下情形,离婚时无需返还了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2015-07-20 22: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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