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已经领了结婚证了也在一起生活了,但是因为感情不和打算离婚,那婚前的订婚钱和男方给的买衣服的钱用还回去么
1. 在法定情形之下,彩礼赠送方可要求返还,具体情形如下: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2. 不应返还的情形:男女双方共同花费,且用于购买家庭生活用品;赠送的彩礼属一般物质的赠与。
2015-07-20 10:07:57
没有如下情形,离婚时无需返还了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2015-07-20 22:0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