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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试用期两个星期辞职,单位以必须交罚金为由不给办理离职手续。?

咨询者 : fa2147589091 - 北京     时间 : 2015-07-22 09:32:22    状态 : 已解决



七月五号我跟一家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三个月,七月21号我因为急事提出离职,因为没有按照规定提前三天,所以我并不打算要求公司支付这两个星期的工资,但是公司说要办理离职手续必须交罚金。合同上有写,试用期内离职要缴纳1000元所谓招聘费和5000元培训费,但我入职两个星期内受到的所谓培训也只是老员工对我进行指导,而且时间总计不超过五个小时。 对于公司不给办理离职,我该怎么处理。

  另外 2 位律师回答

牛国荣   [北京]    15810115959

单位行为违法,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2015-07-22 10:48:58

刘子若   [北京]    13910524458

单位要求处罚的罚金没有法律依据,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维权。

2015-07-25 14:2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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