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咨询老公在我和他结婚后偷偷把他的财产都转给了他的女儿,这样算不算犯法。还又他的女儿们为了把我赶走。使了很多手段。现在有搬回和我们一起住。叫我煮饭给她们。每天看不到她们好脸一张。老公是个没没原则没个性的人。什么都依他女儿为主,把我的生活完全搞乱了。我该怎么办。我现在死的心都有了。我想和他分开。我现在香港身份证还没拿到。法律会怎样判决。我要是拿到了香港身份证又该怎样判决。他有财产给我分吗。有给我生活抚养费吗。请律师大人给于指导。谢谢
如果是个人财产,不犯法。
2015-07-24 20:38:10
手机扫一扫手机浏览移动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