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交房后,业主发现1.公共设施(通地铁通道)一直未建造,与合同及宣传页不符。2.房产宣传页的入户门(防盗)与实际交付不符。3.电梯长期不能使用(还需检测质量问题)。4.部分顶楼有漏水现象。5.地下车库一直未达交付标准,存在打滑,积水的问题。请问以上问题能否联名诉开发商违约责任,要求损害赔偿? 业主打算众筹诉讼。希望了解相关片区情况的律师能够关注。
可以联名起诉开发商的违约责任,但是建议要多搜集相关的证据。
2015-07-28 16:34:19
可以起诉要求开发商违约赔偿的
2015-07-29 18: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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