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单位管理人员,从事管理工作有七年。在2012年10月单位领导安排我顶车,在四川因车况不熟而坠入坎下。导致本人从胸九脊髓爆裂,胸九以下散失知觉,大小便不能自理。单位以认定二级工伤,根据安全生产法第五十三条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的从业人员,除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本单位提出赔偿要求。我该提出多少钱的伤残赔偿和精神赔偿?这个伤残赔偿是如何算来的?
赔偿项目多、数额大,建议约当地律师面谈。
2015-08-01 12:2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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