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一下我的父亲1954年2月28日出生,现61岁,58岁下岗后,找到一家私人工厂打工是烧锅炉的,没有签订任何合同,此工作是定点烧锅炉,烧完锅炉就可以到休息室休息,在2015年6月8日早在打工的地方休息室发现死亡,当时不知道死因,送至医院急救,医生说已无生命体征,医院出具的医院是一氧化碳中毒?此后就送至殡仪馆,在此三天内工厂说可以负责任,后达成口头协议,工厂表示其工厂一点责任没有,可以赔偿丧葬费,出于人道可出点钱,也可以不出钱,如出的数额没说。第四天工厂说一分钱不出,什么也不管了。因工厂不管了,才申请尸检。2015年6月17日做的尸检,为何2015年8月3日仍无果,跑求现应该怎么办,如果起诉,是否可以胜诉及如何赔偿。还有我的母亲是老年痴呆,是否还可以对于此点有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