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 1.我的合同期是2007.12.28~2010.12.27 2.到期后我不打算续签合同 3.人事没有提前1个月通知我续签合同,但有口头询问过 4.合同中没有写有13薪,但员工手册中有写到 5.工资是每月最后一天发放 6.公司是美国独资企业 问题: 1.到期后我是否可以要求13薪(一个月工资) 2.到期后我是否可以得到经济补偿(一个月工资) 3.如果公司要求工作到2010.12.31,多出的天数是否可以拿双倍工资 4.是否工作到2010.12.31更容易拿到补偿 5.还有那些要注意的事项 请各位高人帮忙,谢谢!
书面劳动合同到期后,员工主动不续签的,没有经济补偿。 员工手册中的13薪是否对你和公司有约束,需要你举证证明。 书面劳动合同到期后,应该重新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否则需要支付双倍工资。
2010-12-10 23:5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