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于2013年6月出交通事故,车被扣,期间多次要求提车可是交警以对方不同意等理由不肯放车,这起事故终于在2015年8月全部结案,交警开了放车证明,可是停车场以每天30元的费用收取停车费2万多元,前一段听广播不是说事故车停车不是不收费吗?刚赔了对方好几万哪有钱交停车费???我们该怎么办??
与停车场协商解决。
2015-08-05 11:58:00
处理交通事故,交警部门拖车应是公务性行政服务的一种,由此造成的行政性成本开支应由财政拨付支出,不能由车主承担。
2015-08-05 14:13:54
协商不成起诉
2015-08-05 20:4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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