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95年买了一套院子,因种种原因未过户,今年我突然发现这块地方已经是一个饭店,我找到现在的经营者,他让我出示证据,我只有一份当时在公证处成交的一份公证书,其他材料我已经没有了,我该怎么办?求明师指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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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2-11 22:00:57
猜猜,可能是卖房人出租或者自用了,你可以委托律师查询该饭店的工商登记手续,能了解到饭店为什么在这里开。你尚未办理产权证,可以要求卖方协助过户,如不同意,可以起诉卖方,合同纠纷
2010-12-13 00:21:10
你好! 公证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你可以依据公证书主张你的权利。建议你协商,协商不成诉讼解决。 如有不详细之处可来电咨询 免费咨询电话:13269016316 北京资深律师团队 郭军律师
2010-12-13 20:19: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