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使用他人银行一年多了,该卡一直对公司使用,和公司取消合作,在公司的押金,退回给我,但他人收到钱,就挂失账号,并取走押金余款五万九千余元,请问我怎么解决?
属于不当得利,应当返还。可以到法院起诉。
2015-08-12 11:0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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