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买的商品房是按揭购买于2012年12月31日购买贵阳市白云区米兰春天的房子,并且和房开商签订了合同,于日期2014年12月31日前交房。时至今日2015年8月22日房开商也未交房,违约金也未领过分毫。我在2015年4月已向房开商提出书面模式的催告书。内容:房开商已严重违约,并且侵害了我的合法权益。要求与房开商解除合同且赔偿我的损失!对方未给予合理的解决问题办法。并未回应,本人亲自到去售房部询问过。对方也未理睬!房开商的态度太让人寒心! 现在跪求知名律师能帮我想下办法,能帮忙打官司的最好,价钱多少,就怕打赢官司得不到赔偿!怎样才能退房并且得到相应的损失! 像我一样的人群,这楼盘的人还有很多!帮帮我们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