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物业服务工作,14是因为本人不愿意工作提出辞工,但是用人单位一直不批准,我继续上班到15年5月底,家中有要事请假回家之时,用人单位就没有任何书面通知和工作交接的情况下辞退我,工作两年时间无任何社保和福利,现在我提出赔偿,可用人单位以我去年提交辞工书为由不愿意补偿我,请问半年以后的辞工书有效吗? 问题补充: 并且上班两年时间也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这次是在没经我本人意愿的情况下辞退我。只是在我请假 4 天后在老家的我收到同事发给我一条信息说 批准我辞工申请了。请问无合同无社保无福利无原因的辞退我,应该赔偿我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