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咨询


首页

已解决问题

待解决问题

  我在幼儿园摔断了左手,学校该赔偿哪些费用??

咨询者 : mujin0321 - 四川     时间 : 2008-09-01 16:24:14    状态 : 已解决



我亲戚的儿子今年6岁,今年8月15日在幼儿园上课时不小心从课桌上摔下来,摔断了左手的两根主骨,当时学校把他送到医院急诊,前期的医疗费也是学校代垫(在校有办保险),现在住院半个月,医生说可以出院,但钢板还夹在骨头里,要一年后再次动手术取出,请问第二次手术费和今后的营养费、护理费、精神损失费等能不能要求学校现在就赔偿。如果能学校又该赔偿多少?请各位律师帮忙解答,谢谢!

  另外 5 位律师回答

  []   

学校应有责任,可以和学校协商解决。同时如果参了保的,可以立即报案找保险公司赔偿。

2008-09-01 16:39:12

  []   

你好,学校应当就这次摔伤的事情赔偿你医疗费,营养费,陪护费,造成残疾的有残疾赔偿金及精神损害赔偿费.对于二次手术费,如果医生能够证明花费多少,你可以一起要,如果不能,待事实发生后另行起诉.

2008-09-01 23:07:12

李先奇   [北京]    400-817-8888

mujin0321你好: 你于2008-09-01 16:24:14 所提问题咨询回复如下: 你咨询的是一起人身伤害赔偿案件,学校作为孩子的临时监护人,有责任保证孩子的身体不受伤害;因此出现这种意外,学校是由直接责任的,因此负有赔偿的责任。 至于第二次手术费,一般情况下应当在费用发生后再主张赔偿; 如果双方可以协商达成一致,也可以现在一次性赔偿第二次手术的费用。 如需进一步咨询,请与我联系。 祝你圆满解决面临的问题!

2008-09-04 10:52:37

  []   

第二次手术费,这要根据医院的建议可能要花费多少,让医院出具证据加以证实,二次手术的精神损失、营养费法院不会支持的,因为一个事情所造成的伤害二次不会补偿。

2008-09-01 16:41:37

熊世松   [广东]    15818390007

可以和学校协商解决。

2009-04-02 15:34:38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