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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婚要求退聘金和首饰合理吗??

咨询者 : fa2147592764 - 福建     时间 : 2015-09-06 18:45:41    状态 : 已解决



你好,我和男方经家人介绍不到一个月就领证结婚了,婚后生活10天左右,因签证原因要回日本。在日本到现在有半年多,因为各种原因吵架,我受不了提出离婚。他也同意,但是要求把聘金和金首饰退给他,这要求合理吗?

  另外 2 位律师回答

罗艺允   [新疆]    13179841075

你们已经领了结婚证,并生活到了一起,你可以拒绝返还,但是如果因男方给了聘金造成生活严重困难的,一般退还部分聘金,但是五金是属于赠与行为,可以不返还

2015-09-06 18:04:50

陈福猛   [福建]    13606927210

因共同生活时间较短,可以协商部分返还。

2015-09-07 12:5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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