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结婚五年,有一3岁半男孩,因夫妻感情破例,想离婚,双方都想要小孩,都不相让,该怎么办? 2、我们夫妻在两地工作,小孩自出生都随妻子,多由岳母帮忙带,我在周末和休息时回家带。 3、妻子的收入比我高一些,结婚前她有一套房子,我也有几万块钱,婚后我们就把她的房子买了加上我的钱重新购置了另一套新房,现在又买了两套房,其中一套还在按揭还款。 4、我是政府机关公务员,她是企业人员,我在工作地没房,是租房住,我家父母在农村,她家父母已退休在家。
婚后取得的财产如无书面财产约定属于夫妻共有,至于孩子法院一般考虑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来判定归谁抚养,我感觉法院判给女方的可能性比较大。
2010-12-11 18:37:23
1. 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 2. 婚前个人财产仍归个人所有。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各分一半。 婚前财产转化而来的房子,可按出资比例分。 3. 判给女方的可能性大一些。因孩子从小由她和她父母带,她的经济条件也不比你差。 A.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婚姻法》第三十六条) B.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一段) 北京婚姻家庭律师 李颖 百伦律师事务所 个人网站:www.greenlawyer001.com(婚姻家庭律师在线服务网)提供在线咨询服务
2010-12-11 20:2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