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居住的民房因国家修路被征用,其赔偿标准应该是怎样的呢?与市场价相差甚远,这样的赔偿是否合理呢?120平的宅基地需要农民自己付44万才能建房?440平的新房子赔50多万?装修费赔200多一平?这样的赔偿是否公平公正呢?
依据地方标准。
2015-09-08 14:5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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