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公结婚马上满一年,孩子才4个多月,现在因为和他父母不合,而且还住在一起,想出去住,而老公的态度是不发表任何意见,不想处理的方法,不合也就让你们这样僵着。我们结婚男方家出了5万的彩礼给我娘家,其余的没有任何财务的纠纷。我想要女儿,想问下怎么处理,这彩礼需不需要返还,还有就是女儿的抚养费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在决定彩礼是否返还时,是以当事人是否己经缔结婚姻关系为主要判断依据的。给付彩礼后未缔结婚姻关系的,原则上收受彩礼一方应当返还彩礼。给付彩礼后如果己经结婚的,原则上彩礼不予返还,只是在一些特殊情形下才支持当事人的返还请求。 你的女儿归你抚养,对方付抚养费。
2010-12-11 18:44:44
你好。在没有登记的情况下,法律会支持返还彩礼。但已共同生活,可以少返还。 女儿还在哺乳期,你想要,法院会支持你的要求。女儿的抚养费由男方承担。
2010-12-13 15:17: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