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7月4号上班到9月8号,用人单位只给了我1800元工资(一月2500工资),9月8号我提出辞职不干,用人单位说如果现在走,工资一分没有!可我有急事必须现在走!我该怎么办??求解!
一、是否是处在试用期,所以工资低于正常的标准。 二、已完成的劳动,用人单位必须支付相应的工资,如果他不支付,可以向当地的劳动部门反映情况,当然自己也需要提供一定的证据,证明在那家公司工作过,工作牌,工作服等均可,另外与公司老板交谈的时候,可以适当录音保留证据
2015-09-10 08:47:33
!可以向当地的劳动部门反映情况,或者申请仲裁。
2015-09-10 08:48:15
一般情况下应当提前一个月提出辞职
2015-09-14 08:5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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