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爸爸生前有一处房产(1栋6层楼,但房产只有村委登记的资料,无房产证,属于历史遗留问题),当时只是在家里的一位长辈见证下写了份遗嘱,说了每层分给谁的问题,现在如果妈妈去办房产的话,那房子的全部归属权都属于妈妈吗?还是遗嘱上写了分出去的那些层还是属于别人的?
追问土地证上的名字是谁的,村委登记的资料上是谁的名字。如果是你母亲一方的名字,那么房子的产权就是你母亲的,如果是双方的名字或者是你父亲的名字,房管局在没有看到遗产证明公证书是不会办房产证的,因为这个财产属于谁的是有争议的。不过也别太担心,有遗嘱的话,并且房子确定有你父亲一份的话,遗嘱所约定的内容就是有效的。
2015-09-11 10:3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