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份双方签订的购房协议,协议其中一条是在六月份前要把购房款全部交付,因为资金没到位,拖了一个半月的时间,在八月十五号我资金到位,就马上把购房款全部付清了,对方还写了收齐购房款的收条。现在对方说我没有按时付清款项,认为我违约,要我支付违约金。请问:我是否违约了,我该怎么处理。谢谢律师为我解答。
可以诉讼解决。
2015-09-12 10:42:05
已经违约,逾期支付房款,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2015-09-12 11:55:52
你应该属于违约,建议协商解决。
2015-09-12 16:0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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