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律师: 您好! 我和我爱人是从2004年认识的,因她在学校毕业的时候向我借了款,我们才有机会发展的,先后有三个孩子。因为我工作比较努力,长年在外出差,感情谈不上特别好,基本稳定。 我一个人漂流在南京一直到定居下来后,我们共同开一个公司,矛盾才开始显示的特别多。之前因为经常在外面跑,也特别苦,苦心经营的一切都愿意放弃,全部都是她,我一个愿意流浪也不想和她过了。目前我们已经分居2年之多,在没有共同开始的时候,我没有过外遇,实在不想在一起过的情况下,我有了外遇,离婚的初忠同外遇没有关系。我现在实在忍受不了对方,无所谓。气死你没办法的气焰,我坚决要求离婚,想通过您了解一下,我下一步如何办?我是周口太康的,所以咨询的您。
一、离婚有两种途径,一种是协议离婚,另一种是诉讼离婚。 二、先和对方好好沟通,看看双方的问题是否可以解决,如果实在调解不了,那么向她提出离婚也是自己的一种婚姻自由的权利。如果对方答应,那么就应当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如果有子女的话,也应当对子女的抚养权进行协商。然后拿着协议,双方一同去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 三、如果协商不成,那么就走诉讼离婚的途径,你有法定的离婚事由,也就是分居了二年,可以向法院提出,但这仅仅是诉讼离婚的一个事由,至于离不离婚,法官还要具体考察双方是否婚姻关系破裂
2015-09-14 13:1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