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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班时间属于工伤吗,应该如何处理。?

咨询者 : fa2147593419 - 广东     时间 : 2015-09-15 09:59:03    状态 : 已解决



尊敬的律师,您好: 我下午2点10分左右去上班,在接近工地的路上和三轮车相撞。我坐的是摩托车,相撞后造成小腿骨折。请问这是属于工伤吗?该如何赔偿?

  另外 4 位律师回答

刘子若   [北京]    13910524458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伤害后果的,经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对方构成主要以上责任的,可以认定为工伤。构成工伤的,应当要求用人单位向劳动部门申报工伤并进行工伤认定和伤残鉴定,然后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进行工伤赔偿。如果用人单位不申报的,可以自己申报工伤。应当在工伤事故发生后一年时间内申报工伤。 在工伤治疗期间的工资和福利待遇用人单位不能减少,应当全部照发。 工伤赔偿的主要内容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你辞职的还可要求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2015-09-15 13:57:43

李翠英   [广东]    13433031325

属于工伤,建议报交警,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后,可以申请工伤认定。

2015-09-15 15:12:41

张彬   [广东]    15889607923

你好,要看交警的责任认定书,如果你方不承担主要责任的话,你这个就属于工伤。

2015-09-16 13:04:51

杨艳国   [广东]    13719040564

需要看责任认定的结果,有需要可和本律师联系

2015-09-16 15:3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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