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重庆与吴某同居接近1年的时间,中途出现过3次动手打架的情况,这一次是因为他喝了酒然后我们发生了争执结果他就大大出手,在家里不停的用手想掐死我,我趁他不备跑到阳台处叫了救命,又见机跑了出去,他一路追我下楼,嘴上还说着如果我被他追上了今天非要弄死我,我拼命的跑下楼找人求救,是路边的人报了警。这种情况下我可以起诉他家庭暴力吗?或者我能起诉他什么呢?要求他赔偿些什么呢?
不能起诉家庭暴力,但如果你确实受伤了,可以要求赔偿,赔偿的项目及标准是: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费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护理费: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住院伙食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2015-09-20 12:0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