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妈妈49岁了,在酒店工作六年上个月28日突然无故被公司辞退了,到现在只是口头叫不用上班了,工资说了只有上个月的,没有任何赔偿,都快一个月了,也没有任何的书面通知,现在不知道怎么办,找劳动局吗?找劳动局需要些什么资料?想了解一下关于辞退如何赔偿?还有被辞退了还要不要办离职手续?书面通知要是没有老总签名有用吗?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主张非法解雇赔偿金。12个月的本人法定工资。书面通知有公司盖章就有法律效力。需要帮助,欢迎联系。
2015-09-23 10:13:52
建议,尽快委托律师介入维权。
2015-09-21 13:52:38
协商不成只能是仲裁解决,有需要可和本律师联系,可风险代理成功后收取费用
2015-09-21 14:21:02
申请仲裁。
2015-09-21 19:51:52
手机扫一扫手机浏览移动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