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公司常务副总、总经理助理兼人事经理找谈话说因为我工作能力问题需要降职降薪换岗位,希望我能同意,不知道这样合不合法。本人进单位时应聘维修电工,后历任维修领班、工程部主管、环境绿化部主管,在降职降薪后让我做维修电工。公司副总说当时我应聘的是维修电工,现在让我回去做维修电工是合法的。在职期间本人获得过公司优秀员工先进工作者等荣誉。
岗位的调动受公司内部制度的规范,一般的公司基本都是老总一言堂,不会严格按照公司规定的程序来,工会,员工代表大会形同虚设,对于你的情况,可能法律还没有办法,唯一的希望可能在你们之间的劳动合同的内容上,不过我想既然劳动合同是对方提供的,那么应该是很严密的,不会有漏洞,总之先找律师看看你们之间的合同有没有点可以抓,然后找老总,也就是比常务副总大的人谈谈这件事,向他说明副总指出你工作能力有问题,是偏见,如果老总查实是这样,那么就没问题,如果老总发现你的确存在问题,也有可能网开一面,毕竟你是老臣子了,从基层一步一个脚印上来的,工作表现也十分优秀。可能劳动会顾念旧情,继续留用你。
2015-09-22 19:46:25
不合法,不得没有正当理由降职降薪,你可以拒绝 网络咨询难以全面了解咨询背景和准确的解答问题,建议携带相关材料给律师审阅,当面讨论。 十五年法律专业服务经验,上海申浩律师事务所任涌律师 手机13917590262,宜叁九已奇吴酒临而刘而
2015-09-23 20:24: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