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为城市居民,现已和一农村妇女离婚,无子女。经法院判理,房屋份额各为百分之50,。有一处农村房屋,产权人为女方,共有人为男方,。请问如果男方过世后,男方的子女有权利继承男方,的百分之50的房屋吗,因为此处房产为女方的农村宅基地房屋,
完全可以继承的,因为是男方的个人财产。
2015-09-28 15:3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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